【网络强国这十年】中国首创!数字时代互联网法院“大显身手”******
从呱呱坠地到垂暮之年、从柴米油盐到诗和远方、从现实生活到数字世界,宪法时时刻刻都在保护着我们每一位公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22年12月4日至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创新技术运用,深刻改变与嵌入到了人们的生活、生产各类场景之中。互联网带来越来越便捷的生活,也产生了各种涉网纠纷,甚至各类涉网犯罪案件纷至沓来。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时代,对现有司法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联网法院”在中国便应运而生了。宪法宣传周,一起来普法。让我们一起看看24小时“不打烊”的互联网法院究竟什么样。
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法院按照“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基本思路,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案件诉讼环节的在线进行。它打破了空间限制,足不出户就能够参与庭审;打破了时间限制,做到了法院24小时“不打烊”;打破了复杂程序,扩展多渠道留存证据等。
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还是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它受理的案件都是涉互联网,主要涉及11个方面。比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像电商购物买到假货、社交平台泄露个人隐私、网络创作遭到抄袭等,都可以在互联网法院起诉维权!
我国自2017年以来,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成立了3家“互联网法院”。要知道,这三家“线下实体法院”集中管辖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案件,意味着我国已经步入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新时代。
我国互联网法院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世界上仅我国建立互联网法院,其他国家有的传统法院开展了线上审判活动,有的也有电子司法方面的法律,但尚未建立统一受理互联网案件的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这一概念不仅是我国原创,也是世界司法史上信息化背景下具有时代意义的创举,更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组成部分,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监制:张宁
统筹:李政葳、廖慧
策划:陈畅、孙满桃
文案/制作:李飞、王一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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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前副秘书长索尔海姆:制定保护自然的积极议程 须调动公众参与才能成功******
中新网蒙特利尔12月8日电 “如果我们想要创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我们就要与当地人民一起努力。他们是在第一线保护地球母亲的人。”
当地时间12月7日,COP15第二阶段会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边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边会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
联合国前副秘书长索尔海姆在边会上作视频发言时如是表示。他还举例称,在非洲卢旺达,人们在增加大猩猩数量方面取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功,“因为大猩猩造就了地方经济”。
联合国前副秘书长索尔海姆作视频发言。尹灵 摄索尔海姆介绍,游客去看卢旺达的大猩猩,为其国家公园附近的出租车司机、酒店员工、教师和导游创造了奇妙的经济。
“这当然意味着,附近的人不会为了获取丛林兽肉而杀死大猩猩。住在那里的人是大猩猩的第一线保护者,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经济来源,为他们的地区创造了就业机会。”他说。
索尔海姆指出,一头大象可以在一个晚上毁掉一个农民一年的全部工作。“因此,我们需要与当地人民一起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建立自然与人的和谐共生。”
基于此,索尔海姆认为,如何调动公众参与,对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至关重要。
索尔海姆强调,中国提出的美丽中国理念打动了我。因为该理念具有积极的意义,因为这个理念调动了民众的爱国情怀,因为它使对自然的保护和热爱深入人心,并使自然保护成为一种向善的力量。
在他看来,这一理念应被大家牢记。
他坦言,“要制定保护自然的积极议程,我们必须与当地人合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功,我们才能创造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这对21世纪的未来至关重要。”(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