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上线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 破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
中新网成都1月16日电 (单鹏 刘忠俊)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及四川省充电服务APP“川逸充”上线仪式16日在成都举行。仪式上,四川省能源局介绍了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基本情况,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展示了平台功能,成都城投能源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展示了APP功能。
据了解,上线后的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可实时监控分析四川省充电设施建设分布与运营情况,全时段掌握充电桩状态、充电价格、服务能力,精准获取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为画像,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规划提供决策依据,为运营商充电站布局提供数据服务。
同日上线的便民服务APP“川逸充”,构建了四川省统一充电服务入口,为广大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四川省所有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场站的信息查询、定位导航、扫码充电、服务评价等服务,还打通了充电桩报装通道,解决电动汽车用户“安桩”困扰。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四川省充电桩保有量突破16万根,同比增长107%;换电站保有量71座,同比增长223%。月充电量多次位列全国前三。
“总的来看,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行稳定、智慧安全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正稳步推进,民众对充电基础设施的期待开始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四川省能源局电力处处长王源介绍道。
由于充电设施标准不统一,数据不共享,车主找桩难、充电难、APP不匹配等问题存在,四川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行稳定、智慧安全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接入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充分发挥“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的优势,围绕广大电动汽车用户需求,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等服务。
四川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梁武湖强调,要把握好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机遇,进一步抓实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为四川省经济增长提供支撑。全面落实“电动四川”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整合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基本信息,构建四川全省充电“一张网”,以充电网络联结电力网络与交通网络,推动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电网、智慧交通的协同发展,为四川省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